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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林建议字〔2025〕1号
邢台市林业局
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
第六次会议第0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
李军代表:
您提出的关于“宣传与保护七里河水域水鸟”的建议收悉,现答复如下:
近年来,我局高度重视七里河等地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作,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。
一、强化监督管理,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。
我局高度重视水鸟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作,通过林长办公室印发《关于深入开展春季护鸟工作的提示函》,要求落实地方政府保护主体责任,充分发挥各级林长作用,统筹各方面力量强化保护和执法监管,切实维护鸟类种群安全、生态安全。同时,我局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,联合公
安、市场监督管理、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连续多年高质量开展了“清风行动”“平安寄递”“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”等专项行动,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,形成打击、防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,不断提升野生动植物执法效能。2024年,我市林业部门配合公安部门、检察院立案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1起,打击犯罪人员15人,行政罚款50900元,收缴野生动物2只,收缴粘网7个、铁夹14个、弹簧套4个。
二、加强巡查巡护,严防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行为。
我市结合“清风行动”等各项专项行动,不断增密、扩展、完善巡护路线,实现网格化管理,划分责任区域,明确责任范围,落实责任人员,持续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和湿地资源的日常巡查巡护监管工作,严厉打击非法捕杀、交易、食用、运输鸟类等野生动物和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。主动公布破坏候鸟资源举报电话,实行“举报有奖”制度,让全民参与监督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行为。2024年,全市共出动车辆1377台次,出动人员3133人次,巡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830余处,巡查湿地270余处,检查人工繁育场所20余次,清除粘网150余平米,有效保护了我市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安全。
三、提升救护能力,不断升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水平。
一是不断提升收容救护能力,完成了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工作,修建了专业的动物救助笼舍,配备了专业医疗器械有效提升了我市野生动物收容能力和救助水平。二是不断完善收容救护制度建设,制定了《邢台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指南》,明确了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范围、救护原则和要求等,推进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向标准化、科学化迈进。2024年,我市累计救护野生动物130余只,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7只,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3只,国家“三有”保护野生动物56只,包括大鸨、黑鹳、雕鸮、苍鹰、红隼、蓝喉歌鸲、云雀、松雀等。
四、多途径宣传引导,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宣传工作。
一是抓好重要节点宣传。我市紧抓重要时间节点,积极谋划,及时进行安排部署,在“国际爱鸟日” “爱鸟周”“世界野生动植物日”“国家安全日”等重要时间节点,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,2024年累计进行媒体宣传报道10余次,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明白纸20300余份、倡议书6300余份。二是编制《邢台湿地》一书,为展现湿地保护与修复成果,我局编辑我市首部湿地资源大观书籍《邢台湿地》,集中反映了我市七里河等湿地良好的自然风貌、人文风光及生物多样性,有效地扩大了社会参与范围,提升了社会影响力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,展现了我市壮美的湿地风光,提升了社会各界关注湿地、爱护湿地的意识。三是紧抓重点区域重点人群,2月11日,市林业局联合七里河建设管理中心以及襄都区、经开区林草主管部门,在七里河华庄泉广场开展了主题为“保护湿地 共筑未来”的宣传活动,通过悬挂条幅、布置展板、发放宣传册、现场讲解等形式,向来往游客宣传七里河等 湿地保护修复成果,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鸟类保护行动,引导文明观鸟,管控扰鸟行为。
五、下一步工作。
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沟通,以事业为要、以大局为重,加强局际协作,加强信息沟通、成果共享,增强政策的协同性、有效性,做到同向发力、同频共振,助力七里河水鸟及其栖息地保护。另一方面持续展现亮点,加强七里河陆生野生动物科普宣传,以特有物种、明星物种为重点,进一步探索新形式、新方法、新角度,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理念,将七里河打造为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亮点。
邢台市林业局
2025年5月26日